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使用时应注意什么?
1、商品运输包装标志是指在运输包装外部制作特定记号或说明。2、对于“由此吊起”和“重心点”两种标圬,要求粘贴,涂打或钉附在货物包装的实际位置。
3、运输包装收发标杨在字体,颜色,标志方式和标志位置的选用上应按标准来进行。 收发内容不得字体规定:中文都用仿宋体字,代号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数码用阿拉伯数码,英文用大写拉丁文字母。
4、麻袋、布袋用绿色或黑色印刷,木箱,木桶一律用黑色印刷。
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图形应按规定的颜色印刷或标打。 箱状包装应位于包装两端或两侧的明显处;袋状,捆扎包装应位于包装明显的一面;桶形包装应位于桶盖或桶身;集装箱应粘贴四面。
运输标志是指唛头吗?
应该是唛头。
唛头是指商标或货物包装上的运输标志,是英文“mark”头的音译,主要是通过简单的图形或文字组成,大部分都是用来标注货物或商品的运输信息,防止出现错发错运,其中包括数量,许可号,目的地,商品批号等。
唛头的作用
1、对于发货人及制造者来说唛头便于管理、方便统计、合理地计算重量和体积,安排好运输防止出错。
2、对于监管人比如商检、海关等等也可以一目了然,便于按照批次监管货物,查验放行。
3、对于承运人从进仓到发货及运输中转、海空联运直至目的港,参照唛头提示清点交货,都方便快捷。尤其散货混装时更为重要。
4、对于收货人一看外箱就知道内容,不用开箱就可以很快进入流通环节。收货人一般只看侧唛。
简述商品运输标志的组成及作用
1.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是进口国对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如配额、许可证等)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主要依据之一。原产地证明书一般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第二类是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第三类是某些专业性原产地证明书。2.仲裁(Arbitration),又称公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3.D/P即期(即期付款交单)是指银行提示即期汇票和单据,进口人见票时即应付款,并在付清货款后取得单据。
4.水渍险(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称W.P.A.),又称“单独海损险”,英文原意是指单独海损负责赔偿,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主要险别之一。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货物被水淹没,引起货物的损失。
具体来说还分为是海水浸渍还是雨水浸渍。有的是不赔雨水浸渍的。就算有水浸渍,还要看那水是引起的货物损害的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是间接原因的话,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5.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品标志,是指在易燃品、爆炸品、有毒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的运输包装上表明其危险性质的文字或图形说明。
简述:
一: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以上只是合同的一般成立条件。实际上由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不同,许多合同都具有其特有的成立要件。
包装标志的使用方法
1、标志的标打,可采用印刷、粘贴、拴挂、钉附及喷涂等方法。印刷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都要印上;喷涂时,外框线及标志名称可以省略。2、箱状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袋、捆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桶形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集装箱、成组货物:粘贴四个
3、下列规定适用于标志6和8。
标志6“由此吊起”应标打在包装件两个相对侧面的实际起吊位置上。
标志8“重心点”应标打在能正确标示出包装件实际重心位置的四个面上。
4、标志的文字书写应与底边平行;出口货物的标示,应按外贸的有关规定办理;粘贴的标志应保证在货物储运期内不脱落。
5、运输包装件需标打何种标志,应根据货物的性质正确选用。
6、标志由生产单位在货物出厂前标打。出厂后如改换包装,标志由改换包装单位标打。